公示公告
第二批山东省校企合作一体化办学示范院校和企业评审认定名单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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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申报第二批山东省校企一体化合作办学示范院校和企业的通知》(鲁教职字〔2017〕17号)要求,经市教育局和职业院校推荐申报,我厅组织资格审查、专家评审,评出临朐县职业教育中心学校和青岛三利集团有限公司等30个山东省校企合作一体化办学示范院校和企业,现将名单予以公示。 自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评审结果持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向我厅职业教育处提出。单位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个人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异议,不予受理。 通讯地址:济南市历下区文化西路29号;邮编:250011;电话:0531-81916527。 附件:第二批山东省校企一体化合作办学示范院校和企业名单.doc 山东省教育厅 2017年7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