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 关于开展第二批山东省中等职业教育专业特色化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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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教育厅 关于开展第二批山东省中等职业教育专业特色化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鲁教职函〔2023〕43号 各市教育(教体)局: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实施山东省中等职业教育专业特色化建设计划的通知》(鲁教职函〔2021〕36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第二批山东省中等职业教育专业特色化建设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学校为独立设置的中等职业学校,相关专业应为省教育厅备案招生的专业(含“三二连读”中职段专业)。申报专业应着重面向黄河国家重大战略、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和我省新旧动能转换、乡村振兴、海洋强省、脱贫攻坚等重大工程,以及区域支柱性产业或战略新兴产业。 (二)申报专业在以下10项标志性成果中省有不少于6项: 1.申报专业为山东省中等职业教育品牌专业建设项目或国家示范性专业,新版专业目录中专业更名、合并、拆分、归属调整的予以认可。 2.申报专业为学校重点建设专业,符合区域内中等职业教育专业布局规划,服务能力强、效果好。 3.本专业承担面向社会开展的职业技能培训项目。 4.本专业教师主持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或在线精品课程。 5.本专业牵头或参与制定省级及以上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教学指导方案),或有主编教材入选“十三五”“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或“十四五”职业教育省级规划教材,或牵头、参与“职教高考”题库建设。 6.本专业承担省级及以上职业教育教学改革试点且成效明显(仅包括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现代学徒制、“1+X”证书制度试点、校企一体化合作办学项目)。 7.本专业教师近五年获得过省级及以上奖励(仅包括职业院校教师教学能力大赛、中职班主任能力比赛,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全国、全省教书育人楷模,省级及以上名师工作室、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省级及以上教学团队,齐鲁名师、齐鲁名校长,省青年技能名师)。 8.本专业教师承担山东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或省级及以上科研项目(第一主持单位)。 9.本专业获得近三届省级及以上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包括参与单位,列前三位),或获得省级及以上教材建设奖(主编为申报专业专任教师)。 10.本专业学生近五年在省级及以上竞赛中获得过奖励(仅包括省、全国或世界(含金砖国家)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国职业技能大赛、世界技能大赛)。 (三)已经立项为省高水平中等职业学校建设计划或省中等职业教育特色化专业建设计划的单位,不再申报省中等职业教育特色化专业。未立项为省高水平中等职业学校或省中等职业教育特色化专业建设计划的单位,可申报1个省中等职业教育特色化专业。 (四)专业近3年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 1.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或群体事件; 2.有严重违规办学、违规实习行为,或出现教师师德失范行为,产生不良社会影响; 3.在政府资助或奖励项目中有违规操作或其他弄虚作假行为; 4.有其他严重违规行为,造成社会不良影响。 二、工作程序 (一)学校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学校自愿申报,按要求向市教育(教体)局提交申报材料。 (二)市级推荐。市教育(教体)局在统筹考虑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布局的基础上,依据申报条件对学校申报专业进行资格审核,经公示无异议后,将推荐学校专业申报材料报省教育厅。 (三)遴选确定。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进行遴选,经公示无异议后公布结果。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学校须于2023年9月30日前登录山东省职业教育云服务平台(http://zyjy.sdei.edu.cn/)“山东省中等职业教育特色化专业管理系统”,按要求提交《山东省中等职业教育特色化专业申报书》(简称《申报书》,附件1)、《山东省中等职业教育特色化专业申报汇总表》(简称《汇总表》,附件2)及《山东省中等职业教育特色化专业建设方案》(附件3)及佐证材料电子版。 (二)各市教育(教体)局须于2023年10月10日前完成市级推荐工作,通过“管理系统”提交推荐信息,并将市级推荐函和学校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并报送至我厅职业教育处。 各市教育(教体)局登录系统使用2021年用户名和密码,申报学校用户名和密码由各市教育(教体)局在系统中分配。 (三)学校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须通过“管理系统”打印并签章)及佐证材料、建设方案,各一式2份,双面打印,A4纸装订。 (四)各市教育(教体)局须认真审核申报材料,保证材料真实有效,并按规定程序公示推荐学校专业名单。 联系人:赵朝晖、陈志浩,电话:0531—51793642,地址:济南市市中区舜耕路60号省教育厅北楼211室。 系统技术支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管理,0531—89701233、19861176880;穆庆伟,0531—89701715、17853461786。 |